2013,两天了。盘点过去,发现背上的法律援助案件未结的不少。稍作分析,对国家法治十分担心。
这些跨年案件中,拖的最久,最令人揪心的是郑州刘大孬案件。与任佳慧律师、栗红律师2011年7月开庭后一年多,大脑壳一拍脑袋,郑州中院一审判了个死刑。上诉到河南省高院,是祸是福,尚待观察,但愿二审有个理想的结果。
让我最费心的是朔州的吴学文案件,我与陈伟律师跑了12趟,期间协调,民事部分基本谈妥,刑事部分本来协调好了放在朔州市下面的怀仁县法院一审并且两次确定了开庭时间。但是,吴学文坚决的不同意在朔州市范围内一审。于是元旦前该案由山西省高院指定太原市中院一审。是祸是福,尚待观察。
2012年11月4日,长沙市一些人到北京旅游被北京的社会闲散人员"截访"用大巴车押解回湘。途中,一人发心脏病,家属闻讯在高速路上将患者送入医院。这还了得,似乎是劫了囚车。为此,长沙市方面成立了大脑壳指挥的"11、4"专案组,先是以妨碍公务立案拘捕多人。上月定为危害公共安全转捕,起诉开庭在即,是祸是福,尚待观察。
原来认为2012年12月16日会发生的广州市杨箕村已经签约户在开发商的指挥下强拆未搬迁户的房屋后来没有发生。这种以股东代表决议的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强拆民房的模式在泛滥成灾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宪法和法律会从该案起得到重视吗?广州市中院已经将审判委员会名单告诉了当事人并告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我的当事人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就没有申请。二审会怎么判决呢?是祸是福,尚待观察。
我的老乡欧阳天生信了投资边疆,利国利民的话,在新疆动荡后携巨款去了伊犁投资。上月,被伊宁市警察抓了,破财是肯定的了。人呢?欧阳天生以一人之牺牲,提醒了想去伊宁投资或者旅游的人要提防此地。是祸是福,尚待观察。
休息日,得把这些案子理一理。这几年的法律援助下来,深感压力巨大。从徐文勇案件起,我听从@律坛怪侠杨金柱的建议:法律援助免律师费而旅差费要收。但是为徐文勇一案,我去了两次广东,但仅这次收了差旅费。对与错,也尚须观察。
更重要的是2013年,法治是进步还是继续倒退,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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